赣储粮发〔2014〕15 号
各省级储备粮承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储备粮库存管理,确保省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开展2014年省级储备粮春季储粮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普查内容
对库存省级储备粮(不含2014年轮换计划内的粮食和2013年轮换计划批准延期的部分),按照《江西省省级储备粮春(秋)季储粮普查工作规范(暂行)》检查储粮数量、储粮安全及科学保粮、储粮质量、仓储管理工作,对承储单位进行考核评分,考评情况填写《江西省省级储备粮2014年春季普查考核评分表》(附表1)。
(一)检查库存数量。检查储粮仓号与统计台账是否一致,复核仓内粮堆长、宽(或直径)、高,是否与专卡上登记的粮堆长、宽、高相符,是否存在混装等情况,核对分仓保管账、会计辅助账、统计台账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是否进行一月一对账。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江西省省级储备粮2014年春季普查分仓数量检查表》(附表2)。
(二)检查储粮安全及科学保粮。检查粮温是否正常(5月底前粮温25℃以下),是否有高水分粮、高温粮、虫粮及结露霉变等情况,通过检查鉴定“四无”粮仓和“四无”储粮比例,检查“双低”保粮或环流熏蒸以及机械通风应用情况,填写《江西省省级储备粮2014年春季普查储藏情况检查表》(附表3)。
(三)检查粮食质量。对储粮质量只进行感官检验,不抽样化验。查看专卡和质量半年报表中每年4月、10月检测记录,要求质量检测记录齐全、真实。依据承储单位自检质量结果,填写《江西省省级储备粮2014年春季普查质量检查表》(附表4)。
(四)检查仓储管理工作。检查承储库点是否悬挂省级储备粮监督举报电话牌,检查是否悬挂省级储备粮专牌、仓房是否固定仓号牌,仓房防漏、防潮、通风、密闭等性能是否完好。检查“五簿”记录是否填写齐全。检查库区是否做到“仓内面面光、仓外三不留”。检查“江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系统”中“粮油库存”模块下的“货位卡管理”、“粮油保管帐”、“质量管理”、“轮换进度表”以及“各类报表”模块下的各种报表是否及时准确填报;专项业务”模块下的“粮油普查”是否填报2014年春季普查自查情况。仓储管理工作检查结果直接在《江西省省级储备粮2014年春季普查考核评分表》(附表1)中记录。
二、普查方式
省级储备粮春季普查采取先承储单位自查、再由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检查组普查的方式进行。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4月25日为自查时间,由各县(市)承储单位(签订《江西省省级储备粮委托保管合同》的法人单位)组织人员对所辖承储库进行自查,于4月25日前将自查情况及自查情况表(附表1至4)通过“江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系统”填报上传。其中:春季普查自查报告、考核评分表(见附表1)通过江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系统“专项业务”→“粮油普查”→“粮油普查报告”中填报上传,数量、储藏情况、质量自查情况表(3份表,见附表2、3、4)通过“专项业务”→“粮油普查”→“普查情况表”中填报上传,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将于5月上旬组织检查组进行普查。
三、 工作要求
各承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14年省级储备粮春季储粮普查自查工作。请需要熏蒸的承储单位提前做好熏蒸杀虫工作,务必在4月底前进行通风散气,确保普查时无熏蒸密闭仓库,不影响普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各检查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普查结果负责,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报告,要做到边普查、边反馈、边处理、边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凡发现在普查过程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者,将追究其责任。普查工作人员要做到廉洁、节俭、高效,杜绝“索、拿、卡、要”的情况发生。
附表 1、江西省省级储备粮2014年春季普查考核评分表
2、江西省省级储备粮2014年春季普查分仓数量检查表
3、江西省省级储备粮2014年春季普查储藏情况检查表
4、江西省省级储备粮2014年春季普查质量检查表
江西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