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储粮发〔2014〕14 号)
各省级储备粮承储单位:
当前,各省级储备粮承储单位保粮及轮换任务较重,粮食进出库作业频繁,为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于未然,确保省级储备粮安全,现就做好省级储备粮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近期,国家粮食局下发了《关于近期3起粮堆埋人事故的通报》(国粮办展〔2014〕44号)。文件通报了3家民营粮油仓储企业接连发生3起粮堆埋人事故,造成6人死亡的情况。2013年12月30日,江苏省无锡锡惠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在组织粮食出仓作业时,1名作业人员进入仓内拆卸挡粮板,被粮堆掩埋致死;2014年2月13日,黑龙江省兰西县宏鼎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在组织人员处理烘前仓潮粮结顶时,玉米结顶层坍塌,4名作业人员被粮堆掩埋,造成3死1伤;2014年2月26日,吉林省金粮粮油有限公司2名工人在对一座已经装粮的组合式混凝土预制板粮囤环向钢带进行加固处理时,粮囤突然坍塌,2名工人被溢出的玉米掩埋致死。
这3起事故均为粮堆高,粮食进出库或施工作业时引发粮堆坍塌埋人致死,暴露出部分企业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作业规程,教训深刻。各省级储备粮承储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汲取3起事故的经验教训,引以为戒。要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举一反三,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筑牢科学管理的安全防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程执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大力开展查隐患、补漏洞、促整改的活动,坚决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进一步做好省级储备粮安全度汛工作,确保库存粮食安全
省级储备粮承储单位要认真部署落实防汛工作,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做好防汛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心;二是要明确防汛重点和目标,全面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认真修编防汛抢险预案和粮食救助应急预案;三是要为应对洪涝、内涝、山洪等突发性情况,落实充足的防汛抢险物资器材,成立防汛抢险预备队伍,确保应急抢险需要;四是汛期要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报告制度,一旦出现灾情,在积极组织抢险救灾的同时认真收集分析受灾情况、及时报告,保证上下信息畅通。
2014年全省库存的省级储备粮继续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投保了财产综合险。各地如出现灾情,应在出险后24小时内,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所属的设区市分支机构和省储备粮管理公司仓储部报案。
三、进一步加强省级储备粮春季保管工作,防止因保管责任造成储粮损失
春季雨水增多、空气湿润、气温回升、虫霉繁殖加快。各省级储备粮承储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仓房防漏和库存省级储备粮的防潮、防霉、防虫等工作。要在雨季前或利用期间的晴好天气做好仓房防漏检修,密切关注雨季对仓房设施的影响。雨天随时进仓检查粮情,做好漏雨仓房的防范,防止漏雨、墙体渗水及库区内涝等给储粮安全造成隐患。对水分安全、通过冬季通风后粮温低、粮情稳定的储粮,春季应主要采取整仓隔热密闭或粮面覆盖密闭“双低”保粮的方法。门窗、通风孔等应采取相应的隔热、密封措施,尽可能延缓粮温回升,为储粮安全度夏奠定良好的基础。要密切关注虫情变化,适时做好防虫灭虫工作。
江西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