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粮安考核办〔2018〕4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西省粮食安全省长
责任制考核自查评分的通知
各设区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公室:
为做好2017年度江西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自查评分和部门评审工作,确保我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77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江西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赣粮安考核办〔2017〕1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查评分
根据2017年度我省开展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认真总结2017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备齐自评打分依据的文件资料,连同对辖区内各市、县(区)考核结果一并于2018年1月20日之前,报送省考核办公室并抄送其他成员单位。自查报告要全面客观反映考核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情况,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对自查自评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文件报送要求
为规范文件报送,省考核办提出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样式)》和《××市2017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自查评分表(样式)》(见附件),供各地撰写自评总结报告参考。自评报告上报时需加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章。
自评打分的依据全部作为自评报告附件,并单独汇编成册,包括封面、目录、正文3部分。按照自查评分表中的45项年度考核目标,逐项提供自评打分依据材料。每项打分依据材料设置文件资料清单名称,如“1、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不断增强文件资料清单”,清单注明“编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单位”等信息。
考核自评总结报告及全部文件资料需提供电子版,存储光盘随纸质材料报送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公室及有关单位。全套自评资料报送至省粮食局、省农业厅各一份,省考核办相应考核牵头和配合部门仅报送自评报告、自查评分表及相应考核部分内容资料,涉密文件资料报送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联 系 人:张 晟
电子邮箱:jxlskh@163.com
联系电话:0791-86211945(传真)。
附件:1.××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样式)
2.××市2017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自查评分表(样式)
江西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
附件1
××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
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样式)
江西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公室:
前言(概述)
一、2017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开展的主要工作(经验做法和成效)
……
二、2017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自评情况
……
三、所辖县(市、区)2017年度考核结果
……
四、2017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及原因
……
五、有关整改措施
……
六、考核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
附件:1.××市2017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自查
评分表
2.××市自评打分依据材料汇编
××市人民政府
2018年 月 日
抄送:省发改委、粮食局、农业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水利厅、统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农发行江西省分行、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西调查总队、中储粮江西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