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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早稻收购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7-07-21 字体:[] [] []

7月21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粮食局、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农发行江西省分行联合召开江西省2017早稻收购工作新闻发布会省粮食局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廖小平介绍2017年我省早稻收购准备情况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副总经理王立旗介绍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农发行江西省分行党委委员田伟介绍我省粮食收购资金准备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陈惠龙主持发布会。

陈惠龙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近期,我省早稻即将上市。社会各界对今年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比较关注,尤其是农民朋友对粮食收购价格、政策性收购的执行期限和质量标准等非常关心。今天上午,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省粮食局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廖小平先生、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副总经理王立旗先生、农发行江西省分行党委委员田伟先生,请他们介绍我省2017年早稻收购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首先请省粮食局廖小平总工程师介绍我省早稻收购工作准备及相关情况。

廖小平: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同时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粮食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

  今天,我们三家单位联合召开这次新闻发布会,主要介绍今年我省早稻收购工作有关情况。同时预告一下,7月24日省政府将召开全省早稻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也请大家届时关注。按照发布会安排,我先介绍我省早稻收购准备及有关情况。

  一、做好今年早稻收购工作意义重大

  做好稻谷收购工作,对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小麦稻谷和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明确2017年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这意味着国家将继续通过托市收购政策,稳定稻谷生产,保护农民利益。作为我们省来说,抓好今年早稻收购工作意义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省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之一。近年来,全省稻谷外调量稳定在100亿斤以上,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近4年,我省每年早稻托市收购量占全国托市早稻收购总量的50%以上。做好早稻收购工作,关系到我省继续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贡献,关系到江西粮食主产省地位的进一步巩固。

  二是促进种粮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大省和中部欠发达省份,种粮收益仍然是我省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2012年以来,粮食市场持续低迷,我省通过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一方面有效稳定了粮食市场价格,另一方面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5年来,通过托市收购促进全省农民增收超100亿元。做好今年的收购工作,把中央的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好,对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种粮农民增收至关重要。

  三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确保农民种粮“卖得出”是粮食流通工作的底线目标之一。近年来,由于粮食市场持续疲软,连续几年启动托市收购,各地国有粮食企业库存高企,因收购仓容不足造成“卖粮难”现象在部分地区开始抬头,甚至出现了排长队卖粮现象。“卖粮难”不仅直接给农民生产、生活带来困难,处理不好,还可能影响社会稳定。下半年,党的十九大将要召开,做好粮食收购工作,防止出现“谷贱伤农”,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今年粮食收购工作。前期,省委书记鹿心社、省长刘奇分别就做好今年粮食收购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吴晓军副省长主持召开了粮食收储工作专题会议,召集省粮食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农发行江西省分行、中储粮江西分公司等部门负责同志,研究部署粮食收购工作。前面已经通报了,7月24日省政府还将召开全省早稻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早稻收购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全省早稻收购工作准备情况

  连续的托市收购使得国有粮食企业库存“滚雪球”式增加,收购仓容不足的问题一年比一年严重,收购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为顺利完成今年早稻收购工作任务,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前谋划早稻收购。今年4月12日,省粮食局、农发行江西省分行、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就召开了2017年度第一次粮食购销工作联席会议,研判形势、共商对策。7月5日,三部门召开第二次粮食收购工作联席会议,重点分析早稻产购形势、价格走势及早稻收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早稻最低收购价政策启动时间、收储库点布局、资金供应等事项,对早稻收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早稻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7年早稻最低收购价工作的通知》。

  二是认真做好仓容摸底。4月份,省粮食局开展了夏季粮油产购预测调查,对产购情况进行摸底。5月份,省粮食局、农发行江西省分行、中储粮江西分公司联合开展了早稻仓容调查摸底,指导仓容缺口较大的重点县区,制定应对预案,妥善化解仓容矛盾。从各地上报情况看,目前全省各地早稻收购期间能够投入使用仓容约44亿斤,基本能够满足农民售粮需求,但宜春、上饶、南昌等主产区局部地区仓容仍然偏紧。

  三是千方百计腾仓并库。一方面做好粮食“去库存”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增加我省政策性粮食销售计划和跨省移库计划,提前轮换地方储备粮。今年1-6月,全省共销售政策性粮食36亿斤,其中中央政策性粮24亿斤,地方储备粮7亿斤,地方临时收储稻谷5亿斤,正在安排2亿斤稻谷跨省移库,及时为早稻收购腾出仓容。另一方面加快新仓建设进度,加大对2015年、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的调度,抓紧完成建设任务,争取早稻收购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新仓5亿斤。同时 ,积极做好租借社会仓容的准备工作,在国有粮食企业无空仓的情况下,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准备,缓解国有企业仓容不足矛盾。

  三、早稻收购中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早稻收购工作启动后,我们三家单位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国家相关预案要求,积极协同配合,严格落实政策,强化收购组织,确保收购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广泛宣传粮食收购政策。我们将在主流媒体上公布预案启动时间、委托收储库点名单,通过365asia体育政务网,及时发布粮食收购政策、库点分布、市场价格、收购进度等信息。指导各地改进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重点宣传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质量标准、价格水平、执行时间等内容,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无盲区,让农民朋友真正知晓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为规范收购服务,方便农民售粮,省粮食局、农发行江西省分行、中储粮江西分公司统一印制了“质价公告”。

  二是严格执行粮食质价政策。把严格执行质价政策放在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首位。所有委托收储库点将张贴质价公告、服务承诺、举报电话等,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坚持依质定等、依质论价,既不允许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得抬级抬价损害国家利益。对水分、杂质不符合入库质量标准的,要整理达标后才能入仓。

  三是加强收购市场监督检查。省粮食局已经制定并下发2017年全省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各类收购主体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江西省粮食收购工作纪律》情况和早稻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执行早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情况。检查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和“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开展。重点检查是否拒收农民交售的合格粮食;是否向农民“打白条”;是否计量不准确克扣农民;是否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是否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是否存在“转圈粮”“人情粮”等违法违规行为。省粮食局将继续公布举报方式,认真受理举报投诉案件。举报方式主要有:举报电话:0791-86211945(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举报信箱:jxslsjjdjcc@163.com,微信公众号:查找公众账号“赣粮执法”或微信号“jxlszf”。在收购期间,省粮食局、农发行江西省分行和中储粮江西分公司还将共同组织对各地开展专项检查、落实监管责任情况进行巡查,督促各地严格开展检查,对检查工作开展不力的责令整改。

  四是提高粮食收购服务水平。服务售粮群众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没有终点只有起点。由于我省基层粮食收储库点收储条件有限,收购服务还存在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比如去年局部地方仓容偏紧给农民售粮带来不便,甚至出现售粮“排长队”现象。我们将要求基层粮食部门摸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登门宣传收购政策,精准对接,开展预检预约收购,引导错峰售粮。继续对普通农户开辟绿色通道,继续在收购一线统筹调度收购人员、机械设备,坚持早开秤、晚关门,中午不停磅,节假日不休息,提高收购工作效率,尽量缩短农民售粮排队时间。同时高度重视收购期间的安全生产,维护好收购现场秩序,确保人安、粮安、库安。

  我先介绍这些情况,谢谢大家!

陈惠龙:谢谢廖总工程师的介绍!接下来请王立旗总经理就如何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解读。

王立旗: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来宾:

  大家好!今年,国家继续在主产区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我省早稻陆续上市,夏粮收购即将全面展开。中储粮江西分公司作为国家委托的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将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与省粮食局、省农发行等部门一道,全力落实“四个共同”,确保国家粮食收储政策落到实处。为更好地让大家准确了解国家有关收购政策,我就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进行解读。

  一、早稻最低收购价再次下调,启动托市收购的可能性较大

  我省先后8年启动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累计收购最低收购价稻谷2085万吨。最低收购价政策,即主产区当年生产的稻谷市场价格下跌到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由国家指定的收储企业按最低收购价入市收购,当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格时,国家停止最低收购价收购,为多元主体市场化收购留出空间。

  根据国家公布的2017年最低收购价格,以国标三等粮为标准品,早籼稻、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均指到库价)分别为每市斤1.30元、1.36元,其中早籼稻比2016年降低0.03元/斤,中晚籼稻同比降低0.02元/斤。这是自去年早稻最低收购价首次下调后的第二次下调。从当前市场形势看,预计新粮上市后,主产区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可能性较大,将继续支撑新粮市场价格。

  二、“一个主体”、“四个共同”的收储机制仍然继续实行

  今年的早稻托市收购,仍然继续实施“一个主体”、“四个共同”的收储机制。

  一是坚持中储粮作为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除中储粮直属企业参与收购外,在主产区的中粮、中航工业集团所属企业以及有关地方骨干企业,作为中储粮委托收储库点参与最低收购价收购。

  二是继续实行中储粮对最低收购价资金“统贷统还”。即:参与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各类委托收储库点,其收购资金由中储粮直属企业统一向农发行承贷、统贷统还。这意味着,中储粮既要组织好参与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库点按预案规定进行收储,还要承担巨大资金监管风险。

  三是继续实行“四个共同”管理机制。即中储粮江西分公司、省粮食局、省农发行三方“共同合理确定收储库点,共同组织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入库,共同对收购的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数量、质量、库存管理及销售出库等负责,共同落实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政策”。

  四是加强地方政府在落实收购政策中的职责。国家进一步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把抓好粮食收购作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和考核事项。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强调,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督促协调地方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中储粮公司开展最低收购价收储工作,做好收购期间收购秩序维护和宣传工作;地方粮食、价格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对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责。

  三、千方百计缓解收购仓容紧缺矛盾,避免出现“卖粮难”

  中储粮江西分公司会同省粮食局、农发行江西省分行多次对全省的仓容情况进行了摸底。从最近的摸底情况看,由于连年收储,主产区现有国家政策性粮食占用仓容较多,新粮收购仓容总体看比较紧张,尤其部分市县、部分品种收购仓容不足的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

  为解决仓容紧张问题,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加快建仓扩容、仓储设施维修改造、政策性粮油出库等措施,筹措早稻收购仓容100万吨,其中:早稻上市前可增加新建仓容35.7万吨;政策性粮油竞价销售出库15万吨;超期储存稻谷定向销售用于加工出口出库7.86万吨;政策性稻谷跨省移库10万吨;销售中央储备早稻近40万吨。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新一批超期储存稻谷出库40万吨,尽最大努力解决收储仓容问题。

  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省政府去年印发了《江西省粮食安全责任书》,其中责任目标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粮食收购高峰时期,引导农民错峰售粮。委托收储库点的仓储能力不能满足农民售粮需求时,加强组织协调,解决仓容问题,避免出现农民“卖粮难”。

  四、严格定点,合理安排收储布局,满足农民售粮需要

  近期,中储粮江西分公司会同省粮食局、农发行江西省分行,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今年早籼稻收储布局方案,共同合理确定收储库点。

  委托收储库点除具备《预案》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七方面要求:一是单个委托收储库点用于收购的有效空仓容原则上不得低于3000吨,个别仓容紧张地区或收购后期没有符合标准要求地区,按照“四个共同”的有关规定,由地方政府牵头研究上报;二是独立法人必须提供银行A-级(中等)以上资信证明,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积极配合所在地农发行(以下统称监管农发行)信贷监管;近三年全省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等为B级及以上的企业。三是要具有当地安监、消防部门出具的当年安全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四是作为委托的非国有企业必须由地方政府推荐,并提供不低于该企业预计收购量之价值的合法有效抵、质押担保;五是安装中储粮总公司政策性粮食收购 “一卡通”系统;六是以往出现风险及检查中发现风险点的库点坚决不得安排收储;七是委托收储企业必须配备与预计日收购能力相匹配的有效清杂整理设备,不配备清杂设备的不得启动收购。

  中储粮直属企业不再增加新的租赁库点收储国家政策性粮食,对已储存国家政策性粮食的租赁库点,需继续承担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的,要依据有关规定重新进行资质认定。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坚决不得作为委托收储库点、租赁库点参与最低收购价收购。

  承租企业租赁社会粮食仓储设施收储政策性粮食,必须派人直接收购、保管,承担收储义务、收储费用和收储责任,对粮食数量、质量、粮款兑付、库存管理、储粮安全、生产安全和销售出库负全部责任。

  五、严把“四关”,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从2012年起,我省连续5年启动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目前,全省最低收购价稻谷库存990万吨,存储库点1053个,监管压力非常大。今年收购工作中,要把严格执行政策、严防各类风险作为重中之重,督促有关各方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严把政策执行、资金支付、收购监管、验收确认关口,组织好最低价收购。

  一是严把政策执行关。收购启动前,三方共同确定的委托收储库点名单,通过江西大江网、省粮食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中储粮江西分公司会同省粮食局,对各级检验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统一检验尺度和标准。所有启动库点必须配备与日收购能力相匹配的清杂整理设备,确保入库粮食符合国家标准。在收购期间,各个收购库点在显著位置悬挂国家质价政策公告牌,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同时,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农民通过预约等形式均衡售粮,维护好收购市场秩序,避免出现农民排长队售粮和收购秩序混乱等情况。

  二是严把资金支付关。在去年托市收购中,我省全面推广应用政策性粮食收购“一卡通”系统。该系统实现从收购入库登记、验质、检斤、入仓、结算、资金支付都在同一个信息平台上规范运行,收购全流程可管控、可追溯,在规范收购流程、提高收购效率、防范资金风险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并且在大规模应用中运行平稳,得到了卖粮农民和有关部门的一致好评。今年,国家有关部门要求,所有参与夏粮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库点必须安装并规范运用“一卡通”系统,所有粮款均由中储粮直属库通过网银直接支付给售粮人,从源头上杜绝“打白条”问题,防范资金支付风险。

  三是严把监管检查关。按照“四个共同”要求,中储粮江西分公司主动加强与省粮食局、省农发行的沟通协调,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形成监管合力。尤其针对全省点多面广、监管任务繁重等情况,共同建立过程监管机制,加强驻库监管和联合巡查。对收购期间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收储企业,一经发现,要按照管理权限,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强化技术手段应用,督促委托收储库点安装使用视频监控系统,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将定期调取检查,通过远程监控强化监督。

  四是严把粮食验收关。中储粮江西分公司、省粮食局和省农发行共同组织最低收购价粮食数量、质量验收。建立质量验收档案,严格落实“谁验收、谁扦样、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验收中发现粮食质量不合格等情况,责成收储库及时停收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退出政策性收购范围,扣回全部费用利息补贴。

陈惠龙:谢谢王总经理。下面请田伟委员介绍下今年粮食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情况。
田伟:

  江西是我国籼稻主产省,支持粮棉油收购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农发行的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农发行江西省分行以履行政策性职能为己任,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全力服务国家粮食安全,信贷支持收购量多年位居全国前列。今年,农发行全年安排贷款计划150亿元用于粮食收购,目前已备足早籼稻收购资金80亿元等粮进仓。

  一、提前做好收购信贷准备工作

  一是提前定点布局,防止出现收购空白点。共同确定了最低收购价收购企业230户,继续支持市场化收购企业127户,确保全省所有产粮县(市、区)不出现“空白点”,方便农户就近售粮。二是提前开展调研,掌握信贷资金需求。4月份起,农发行就早籼稻生产收购形势开展了调研,预计今年早籼稻收购信贷资金需求77亿元。三是提前备好资金,确保早稻收购“钱等粮”。我行已向总行请调80亿元收购资金等粮进仓。四是提前做好政策宣传。按照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向各级党政汇报、向社会公布信贷支持政策措施,定期向企业发送《贷款提示函》,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理解。

  二、明确年度粮食收购信贷支持政策

  一是确保最低收购价资金需要。及时足额向中储粮直属企业发放贷款,保证最低收购价贷款敞开供应。二是大力支持中央储备粮轮换和地方储备粮增储。对中储粮直属企业轮换收购,及时发放轮换贷款支持;对地方储备粮增储,在落实利费补贴和价差亏损弥补来源的前提下,保证资金需求。三是积极支持市场性收购。按照国务院完善粮食收储制度的有关要求,对市场性收购实行分类管理,按照“以销定购、以购定贷”的原则,重点支持生产经营正常、法人诚信、坚守主业、物资保证高、抵押担保充足的优质客户参与市场性收购。

  三、加强金融服务,共同做好粮食收购工作

  一是履行“四个共同”职责。充分运用联席会议机制,共同做好库点认定、粮食验收、监管库存工作,确保收购政策落到实处。二是服务保障收购。农发行将对粮食收购贷款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从速办理;有关工作工作人员取消公休假,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安排值班;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及时调度资金,保证收购资金供应“不断档”。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将收购信贷工作作为深化“两学一做”成效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农发行抓早、抓细、抓到位,确保不因农发行工作原因出现“打白条”问题,向全省农民兄弟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在此,我们也热忱地欢迎媒体朋友对我行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做好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和谐、稳健发展做出应有贡献。谢谢大家!

陈惠龙:谢谢田委员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示意,并介绍所在新闻机构。谢谢!
新华社记者:粮食最低价收购政策是国家一项重要惠民政策。我想请问下廖总工程师,在早稻收购期间,如何保障广大售粮农户的利益,防止短斤少量两、压级压价、“打白条”等坑害农民利益行为的发生?

廖小平:为保护农民利益,我省各级粮食部门将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规赋予的职权,认真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宣传好国家收购政策。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广播、电视宣传,在政务网站、“赣粮执法”微信公众号公开及在主要集镇张贴等方式外,还在每个早稻收购点准备了宣传资料,将最低收购价政策以及质量标准、水分和杂质增扣量标准等内容张贴在收购现场的醒目位置。通过政策宣传,引导企业主动守法诚信经营,引导种粮农民增强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二是开展好早稻收购专项检查。严格检查收购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严查压级压价、“打白条”等损害售粮群众利益和任何形式的“以陈顶新”“转圈粮”等坑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短斤少两、压级压价、“打白条”或不及时支付售粮款等违反政策规定、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三是组织好早稻收购工作督查。省、市粮食局将组织由局领导带队的督导组,对各县(市、区)早稻收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各收购库点执行国家收购政策情况进行督查,同时,省粮食局还将会同农发行江西省分行和中储粮江西分公司进行省级巡查。

凤凰网记者:刚才听王总经理介绍有关最低收购价政策,谈到“一个主体”“四个共同”的收储机制仍然继续实行,“一个主体”我们知道是指中储粮是最低价收购政策的执行主体,这里我想请问一下,“四个共同”收储机制指的是什么?

王立旗:为做好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和监管工作,国家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制定了“四个共同”机制,即:“中储粮各有关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共同合理确定收储库点,共同组织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入库,共同对收购的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数量、质量、库存管理及销售出库等负责,共同落实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政策”。国家分环节细化了三方“四个共同”的具体要求。比如,“在收购过程中,如出现收储矛盾突出、不能满足农民售粮要求等情况,由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农发行分支机构和中储粮直属企业共同研究提出建议,报送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省级分行和中储粮分公司商定解决办法,确保不出现卖粮难”。

江西日报记者:我们知道,粮食收购需要收购资金,而且收购资金到位情况对做好收购工作至关重要。我想请问一下田行长,农发行今年打算如何支持早稻收购?农发行支持粮食收购有哪些政策要求?

田伟:支持粮棉油收购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农发行的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针对粮食收购的新形势、新特点,农发行秉承家国情怀,主动提升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做好粮食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工作,2016年累计投放粮油贷款98亿元,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发挥重要作用。一是提前做好市场调研。4月份开始,我行对粮食生产形势和市场价格进行了调研,和省粮食局、中储粮分公司共同开展了收购仓容情况摸底,掌握了第一手信息,向总行进行了汇报,并取得了总行的支持。二是积极组织收购资金。预计今年早籼稻收购信贷资金需求77亿元,我行已向总行请调收购资金80亿元,确保做到“钱等粮”。三是认真做好组织协调。积极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好收购政策;提前与中储粮公司、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做好收储库点的认定工作,确保不留收购“空白点”;加强对粮食收购政策宣传,防范舆情风险,树立良好形象。四是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第一,开辟收购贷款办贷“绿色通道”,简化办贷流程,提前做好粮食收购贷款客户准入、评级授信、贷款审批等准备工作;第二,实行限时办贷,按照企业3至5天收购量提前发放铺底资金,确保资金供应不断档;第三,取消信贷人员休息日,实行“5x12小时”工作制,提高结算效率,加快结算速度,确保售粮农户“粮出手、钱到手”。

  今年农发行支持粮油政策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确保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供应。根据国务院完善粮食收储制度的相关要求,今年将继续实行最低保护价收购,2020年前粮食收购仍将以政策性收储为主。农发行将继续坚决执行国家政策,确保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的足额敞开供应,全力支持中央与地方储备粮增储和轮换,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粮食库存消化工作。二是积极支持市场性收购。农发行将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在扶持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农业现代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全力支持政策性粮食收购的同时,积极支持生产经营正常、法人诚信、坚守主业、物资保证高、抵押担保充足的优质客户参与市场性收购。三是坚决控制好贷款风险。我行将采取必要的风险防控措施,如实行贷款担保、督促客户专款专用、加强贷后监管等,确保贷款企业库存真实可靠,第一还款来源充足,守住贷款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确保政策性金融可持续发展,为我省粮食生产和市场稳定提供长期可靠的金融支持。

南昌电视台记者:刚才省粮食局廖总工程师、中储粮江西分公司王立旗副总在介绍情况的时候都谈到今年我省早稻收购仓容比较紧张,可能要采取租赁民企仓容缓解国有企业仓容不足矛盾,我想请问下,国家政策对租仓收购有什么规定或要求?

王立旗:一是在仓容紧张地区,中粮集团、中航工业集团所属企业,以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推荐的1-2 家地方骨干粮食企业可作为承租企业租仓收储。以县为单位,承租企业只有在当地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全部启动后仓容仍不能满足收储需要时,方可租赁符合规定要求的社会仓储设施。地方政府、承租方和出租方要根据各自职能,履行相应的管理义务。地方推荐时必须按要求履行相应调查职责,并提出明确意见。

  二是承租企业租赁社会粮食仓储设施收储政策性粮食,必须派人直接收购、保管,承担收储义务、收储费用和收储责任,对粮食数量、质量、粮款兑付、库存管理、储粮安全、生产安全和销售出库负全部责任。

  三是出租企业(租赁库点)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粮食收购资格,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粮油仓储单位备案手续。(2)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无较大及以上粮油储存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记录;未列入工商异常名录或“黑名单”(3)产权清晰,无债权债务纠纷。企业无其他对外抵押、质押等担保行为(农发行贷款抵押、质押除外),资产无其他法律风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未列入银行征信系统异常名录或“黑名单”。(4)拥有拟出租设施附着土地的使用权,且使用权剩余期限不短于拟租赁时限,原则上不短于3 年。(5)出租企业必须是资产所有者,不得是转租单位。(6)拟出租的仓储设施及库区应能保证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需要,用于出租仓容规模原则上不低于4000 吨。(7)租赁库点所处位置符合防火、防汛、防污染等安全要求,库区封闭,院内布设监控设施,实现监控全覆盖且功能正常;消防、用电、排水及建设手续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四是承租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1)具备开展政策性粮食租仓收储的管理能力。粮食收购、销售出库期间向每个租赁库点派出不少于5 名在职工作人员,储存保管期间按每4000 吨粮食不少于1 人,且每个租赁库点不少于2 人的标准,由承租企业直接派出包括熟悉储粮安全等业务的管理团队,负责日常粮食保管工作。(2)租仓收储活动一般不得跨地(市)行政区域。

  五是粮食入仓储存后,承租企业与出租企业签订粮权确认书作为租赁合同附件,并将粮权确认书复印件悬挂于仓房内;也可采取悬挂、喷涂醒目标识等措施公示粮权。

  六是根据安全保粮的需要,承租企业租赁社会粮食仓储设施的最低费用指导标准为40元/吨/年。承租企业不得与出租企业再签订与租赁合同内容相抵触的补充协议。

  七是中储粮直属企业由于人员管理力量不足,原则上不进行租赁收储。

江西晨报记者:刚才听了几位领导介绍,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是中储粮,作为地方国有粮食企业,主要是通过委托收储库点收购农民最低收购价粮。我想请问一下廖总工程师,委托收储库点是如何确定的?

廖小平:《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规定:“中储粮有关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发行省级分行要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合理确定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预案》还规定了成为委托收储库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粮食收购资格、工商登记、农发行开户、自有仓容、仓房条件、设施配备、安全生产以及企业管理水平和信用等级、3年内在收储销售出库等方面无违规违纪行为等具体要求。中储粮江西分公司、省粮食局和农发行江西省分行将按照上述要求,根据各地申报情况,共同合理确定收储库点。库点名单还将报国家粮食局、中储粮总公司和农业发展银行备案,并在收购启动前向社会公布。

陈惠龙: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结束。谢谢廖小平总工程师、王立旗总经理和田伟委员,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沟通或专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江西省政府网报道链接:江西省2017早稻收购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

  凤凰网相关报道链接:    新闻发布会:解读江西早稻收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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