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由江西省政府网为您直播的在线访谈节目。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四位嘉宾为大家介绍我省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情况。他们分别是:365asia体育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福元,刘局长,欢迎您做客演播厅!
[刘福元]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非常高兴与大家就粮食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
[主持人] 省粮食局行业指导处处长戴杭生。戴处长,欢迎您!
[戴杭生]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主持人] 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处长。廖小平,欢迎您!
[廖小平]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主持人] 省粮食局调控处副处长丁宏。丁处长,欢迎您!
[丁 宏]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1)[主持人]:刘局长,您好,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请问这是基于什么考虑?
[刘福元]1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主体、原则、内容、程序和结果运用等事项,对建立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机制作出全面部署。这是国务院办公厅第一次以专门文件明确省级人民政府的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重视。
今年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为确保这一责任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加快构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印发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这是新形势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国务院之所以出台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若干意见及考核办法,一是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问题的高度重视。民以食为天,特别是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粮食安全丝毫麻痹不得。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提出了“悠悠万事、吃饭为大”、“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等一系列重要战略思想和决策部署。李克强总理也就保障粮食安全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三篇文章。二是当前形势下,稳定粮食生产的大局不能动摇,粮食安全这根弦决不能放松的需要。因为,我国农业资源禀赋先天不足,人均耕地和淡水资源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3和1/4,继续稳产增产面临的困难更多,挑战更大。我国人口众多,随着人口增长、消费结构升级、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粮食消费将继续刚性增长,“紧平衡”将成为我国粮食供求长期态势。三是在当前部分粮食品种供求相对宽松背景下,一些地方存在放松粮食生产、忽视粮食流通的现象。我省虽为全国粮食主产区之一,但也存在粮食品种结构单一、产业发展水平较低、粮食质量安全隐患有所显现等问题。为加快构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国家出台这一重要举措,这是非常及时、具有非常重要意义的。
(2)[主持人]请您介绍一下我省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有什么具体措施?
[刘福元]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我省于7月1日出台了《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意见》分二十二条,对照国务院《若干意见》中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相对应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确保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在我省得到全面落实。同时,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立足粮食安全形势新常态和新要求,针对我省粮食安全的薄弱环节,确立了目标任务、明确了责任分工、提出了具体措施。
《意见》确立了保障粮食安全的主要任务。确定了守住3条“底线”的目标任务,即:坚决守住促进农民增收底线,守住粮食数量和质量安全底线,守住维护粮食市场供应与价格基本稳定底线。对一些粮食安全指标从粮食生产、流通、储备制度、应急供应等方面作出了具体量化。如提出到2020年全省建成高标准农田2825万亩,创建高产万亩示范片总数达到600个;2017年,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个供应网点,人口集中的社区,每3万人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的要求等。
《意见》提出了保障粮食安全的政策措施。要求加强耕地保护,严格执行政府领导干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加大财政投入,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粮食生产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落实粮食补贴等惠农政策;组织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成与收储规模和保障供应相适应的仓储体系;健全粮食储备保障制度等。此外,意见对粮油产业发展、粮食生产污染治理、粮油质量监管、粮油市场监管等方面,也都提出了政策措施。
《意见》明确了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分工。市县(区)长在维护粮食安全方面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完善粮食储备制度、粮食流通能力建设、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区域粮食市场调控、粮食质量安全保障、节粮减损等。根据省直有关单位的职能,逐条明确了责任部门及具体分工,确保了每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还将建立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和协调开展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相关工作。为确保相关责任落实到位,还将建立粮食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层层签订《粮食安全责任书》;建立粮食安全工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制定监督考核办法,对各设区市政府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3)[主持人]:您认为粮食部门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重点要抓好哪几个方面?
[刘福元]我省印发的《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22条中,有12条由粮食局牵头完成。从粮食部门来说,有几项重点工作要抓。
一是抓好粮食收购。这不仅是经济工作,还是一项政治任务。工作中一要协调有关单位科学统筹设立粮食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售粮,发挥国有粮食企业收购主渠道作用;二要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多元市场主体参与政策性收购。三要鼓励粮食企业创新收购方式,提供优质服务,避免出现“卖粮难”,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加快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组织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按照“一县一企、一企多点”模式整合存量仓储设施资源。实行新库建设和“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并举,尽快建成与收储规模和保障供应要求相适应、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仓储体系。同时,加强对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管理,规范国有粮食仓储设施的拆、改、废程序。确需改变用途的,必须进行补建;需迁建的要先建后迁。三是健全粮食储备保障制度。各地市要严格落实省下达的地方粮食储备计划,并保证数量真实,质量安全。要落实粮食储备相关费用和利息补贴支出等,不足部分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地方粮食储备的轮换管理和库存监管,防范轮换风险,确保库存粮油安全。四是完善市场调控机制,健全粮食供应网络,实施粮食市场预警,确保粮食市场基本稳定;五是依法监管市场秩序,强化粮油质量监管,防止不合格粮食进入市场流通。
(4)[主持人]:刚才刘福元副局长已就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及考核办法作了简要概述,下面还有几个问题请几位处长回答一下。粮食收购关系到农民增收和粮食安全生产,请局调控处丁宏副处长谈谈我省在这方面都有什么具体举措?
[丁 宏]为保障农民利益,我省从2012年开始已连续第四年七次启动托市收购,收购数量多,库存数量大,占用仓库多。由于库存粮食不能有效消化,收购的粮食只进不出,部分地方未到收购季节就开始为仓容发愁。为此,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化解了仓容不足矛盾。
我省近两年争取国家财政补贴建库规模达到50亿斤(含中储粮),地方筹措资金建设了近10亿斤简易仓,大大缓解了收购仓容压力。同时在收购前摸清粮食生产、商品量以及仓容总量和分布情况,做好收购资金、物资准备,指导企业做好腾仓并容工作,为企业搭建产销合作平台,加快粮食销售出库。今年全省早籼稻公布了760个委托收购库点,中晚籼稻公布了488个委托收购库点,基本满足了农民售粮需要。针对一些地区出现仓容紧缺仓容不平衡的问题,向国家请示实行省内县间移库,目前已安排跨县移库2亿斤。一旦在中储粮公司所属企业及所委托的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库点出现仓容不足的情况,我们将会采取租赁社会仓容收购的应急措施,确保农民粮食“卖得出”,维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
(5)[主持人]:刚才丁宏副处长就收购中采取的措施作了解答,请问在粮食收购中,如何保证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到实处,让农民真正享受政策红利?这个问题是不是请监督检查处廖小平处长回答?
[廖小平]抓好粮食收购市场监管是我们一项日常工作,尤其是政策性粮食收购,事关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的落实,事关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省粮食局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让广大种粮农民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加强收购政策宣传。及时发布国家粮食收购相关政策,比如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及时启动收购预案,加强市场粮价监测。及时公布委托收购库点,让惠农政策家喻户晓。
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近些年我省在早、中晚稻收购期间均启动了最低收购价收购,我局都及时组织全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今年早稻收购工作已经结束,中晚稻收购正在进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预案也已经启动,省粮食局已于9月底部署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中晚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各类粮食收购主体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和江西省粮食收购工作纪律情况,重点检查委托收储企业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情况,要求各地坚守“种粮卖得出”的底线,防止出现“打白条”、压级压价、“转圈粮”等各类违规问题发生。目前专项检查工作正在进行中。我局组织了由局领导带队的督导组,对各地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巡查,并要求各设区市粮食局加强对本地区的督查。
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为了更好地受理全省售粮农民投诉举报,省粮食局在全省各地粮食收购点张贴公告,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还在局政务网站公布了我局和各设区市粮食局的投诉举报电话。同时,通过局政务电子邮箱、政务微博和江西粮食执法微信公众平台,受理投诉举报。我局还要求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四是严肃查处涉粮案件。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粮食监督检查机构将及时纠正,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对严重损害农民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违规行为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对受理的投诉举报,将依照管辖范围,由设区市粮食局会同县级粮食局开展案件核查工作并反馈核查处理结果。对有重大违规问题的投诉举报,我局将组织直接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6)[主持人]农民种了粮,不仅要增收,还要保障粮食安全,这就要求颗粒归仓,可以说,粮食仓储物流设施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请问行业指导处戴杭生处长,我省这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戴杭生]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是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措施,今年以来,我省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面完成全省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经过两年多努力,全省共筹集8.1亿元资金(其中,中央补助2.6亿元,省市县财政配套4.1亿元,企业自筹1.4亿元)用于 “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全省共维修改造仓房4228座,新增有效仓容487.93万吨,经过维修改造的仓房达到粮油仓储技术规范要求,能够满足农民卖粮需要。
二是做好粮食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做好2014-2015年粮食仓储设施400亿斤项目建设工作要求,联合省发改委认真做好项目审核,先后分两批在全省选择了44个项目确定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2.5万吨仓容项目补助525万,1万吨—2.5万吨之间仓容项目补助150万—300万不等),这44个项目建设仓容90万吨,补助资金1.62亿元。目前,各个项目正在按期推进,到今年秋粮收购完成之前可全部投入使用。
三是为进一步扶持全省的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联合省财政厅对近两年新建粮油仓储设施、简易仓建设项目进行财政扶持,经过初审,现场考核,对全省36个粮油仓储项目、19个简易仓项目进行财政补助,补助资金5000多万元。
四是加强粮食仓储项目建设监督管理,针对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对全省2013、2014年国家安排的粮食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稽查出的问题,要求各项目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并向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
五是联合省发改委加强对2014年、2015年两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仓储设施(物流)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进行调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进项目如期完成。
(7)[主持人]最后,请刘局长展望一下“十三五”期间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设想?
[刘福元]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编制之年。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主要任务也将在“十三五”规划中重点体现。今年3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通知的印发将有利于全面提升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守住“种粮卖得出、吃粮买得到”粮食流通工作底线,保持粮食供求基本平衡和价格基本稳定,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粮食流通现代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规划提出了六大建设任务,即建设粮油仓储设施、打通粮食物流通道、完善应急供应体系、保障粮油质量安全、强化粮情监测预警、促进粮食节约减损等。为确保完成建设任务,我们将强化粮食安全责任,按照中央与地方粮食事权划分,健全“粮安工程”建设全面负责制,将省级政府负责区域内粮食收储供应安全建设任务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这也是对我们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一个重要落脚点。
我们省将结合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按照提出的“五个发展”新理念,认真编制好“十三五”发展规划,积极引领粮食行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一是推动创新发展,注重解决粮食行业发展动力问题。二是推动协调发展,统筹好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的关系。三是推动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低碳储粮新技术。四是推动开放发展,引导企业走向国际市场。五是推动共享发展,让广大群众共享粮食行业发展成果。通过编制好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我们力争确保今后5年粮食行业发展不掉队,确保规划成为未来五年全省粮食行业发展的行动指南,指导我省从粮食资源省份向粮食经济强省跨越式发展,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的完成做出应有的贡献。
[主持人]谢谢!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要结束了。感谢四位嘉宾的光临,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与支持,我们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