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名称(企业名称):
吉水县金泰米业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号:
粮食收购许可证号:
法人代表:
王建平
违法行为:
拖欠农户售粮款
处罚类型:
一般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吉水县金泰米业有限公司行政警告处分
罚没金额(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2017年9月9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吉水粮罚决字[2017]第00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经查,该公司拖欠售粮农民售粮款,违反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行政警告处分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吉水县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