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代省政府草拟我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贯彻实施意见,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任务分工;二是推动建立粮食安全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有关事宜;三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各级地方政府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二、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粮食流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一是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制定改革指导意见。推进和完善省局直属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激活企业内生动力。按照“一县一企、一企多点”的模式,推进仓储企业改革,提出改革指导意见。二是推进储备粮管理机制改革。建立省、市、县储备三级互补、静动态结合的储备粮管理机制。三是推进粮食行政管理职能转变。推动行政管理机关工作重心转变,争取相关产业政策扶持,搭建好行政服务平台。落实省直管县试点改革要求,理顺工作机制。落实国家粮食局《关于深化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合理安置、分流驾驶人员。
三、加快推进“粮安工程”建设,夯实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
对接国家“粮安工程”,完善我省“粮安工程”规划方案,草拟全省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粮食仓储和物流设施专项建设,实施43个项目,建设32亿斤粮食仓储设施,新增360万吨年粮食物流能力。做好粮食仓储设施专项调查,改善粮油仓储设施条件,加强仓储设施管理。推进“智慧粮食”建设,提出仓储设施信息化建设方案。加强粮食加工业指导,引进上规模、有实力、带动力强的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的龙头企业,提高粮食精深加工水平,做大做强粮食加工业。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充实应急加工和供应网点,提升应急网点服务功能。做好军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保障工作,确保粮油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
四、抓好粮食收购销售,确保种粮农民增产增收
加强市场监测与调研,合理设置收储库点,积极筹措收购仓容。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与农发行联系协调,落实收购资金,确保收购资金供应及时,保障收购资金安全。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改进和创新粮食收储服务方式。深化与广东、福建和浙江等省粮食产销合作,巩固和发展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合作关系。
五、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切实提高粮食部门保供稳价能力
一是加强宏观调控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国家新增我省9亿斤地方储备规模,确保年底前到位。加强储备粮管理,强化储备粮质量监管和轮换风险管控。充实应急加工和供应网点,提升应急网点服务功能。二是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机制灵活、运行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南昌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功能作用,完善市场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探索粮食电子商务物流一体化建设思路。三是加强库存粮油监管。做好原粮卫生质量调查与品质测报、入库粮食的质量验收、不合格粮处置等工作。加强粮食收购和库存环节质量安全的检测监管,杜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切实守住“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监管底线。
六、提升依法治粮能力,有效维护好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按照法治江西和法治粮食建设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粮、依法管粮、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经营。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加大对粮食执法者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二是加强粮食法制建设,积极推进地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完善,加快构建与全面推进依法治粮要求相适应的法规制度体系。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坚决打击收购中随意扣水扣杂、“转圈粮”、“打白条”等坑农害农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套利、坑害农民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为全省粮食流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做好党建工作。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机关党建和文明创建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实干兴赣当先锋、为民服务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持续抓好机关作风建设。二是做好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纪依规管党治党,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推进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三是做好队伍建设。落实全省粮食行业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粮食系统干部职工职业道德素质,提升粮食行业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