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粮食局:
现将《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修订的〈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政〔2016〕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执行工作。新修订条例全文请从国家粮食局网站下载(http://www.chinagrain.gov.cn/n787423/c923045/content.html)。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