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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工作标准

 

江西省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33月修订)

 

 

 

 

     

 

 

()     岗位职责

()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     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任期考核细则

()     关于加强考勤管理的意见

()     卫生管理办法

()     勤俭节约制度

()     招待费管理办法

()     业务技术培训管理办法

()     中心事务、办公例会制度

()     江西省粮油质监()员廉政规则

(十一)   车辆管理办法

(十二)   学习制度

(十三)   安全管理制度

(十四)   保密工作制度

(十五)   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工作效率的规定

(十六)   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见

(十七)   关于加强业务技术管理的意见

(十八)   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 岗位职责

 

在中心领导带领下,各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办公室职责

一、做好劳动人事、职称、工资、综治平安建设等工作。

二、做好财务工作,协助领导把好财务关。

   1、本中心各科室需购办公用品应根据实际需要,每次填写申购单,由分管领导批准,由办公室统一采购。

   2、本中心人员报账需经会计先行审核,分管、主管领导审批。

三、做好档案管理,各类文件收发、存档保管及综合性材料上报工作。

   1、负责人事、工资、职称档案的管理。

   2、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存档保管及综合性材料统计上报。

保密文件、资料实行专人保管。

保密文件、资料及时登记、编号,按期缴销。

实行保密文件借出登记规定,避免文件丢失。

④按规定严格控制保密文件的阅读范围。

3、负责本中心相关文件的打印、发送工作。

4、负责报刊、报纸、杂志等的订阅、管理。

四、负责介绍信、公章的保管。

1、保管本中心和支部介绍信。

2、保管本中心、支部、工会、计量认证、机构认可评审组等公章。

五、负责本中心有关信息的收集、发布,网站的管理。

六、负责本中心各种资料和财产的保管。

七、协助中心领导做好后勤、总务、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1、协助做好全中心综治监督检查。

   2、协助做好全中心卫生监督检查。

八、负责本中心车辆的管理工作。

   1、本中心小汽车由驾驶员负责保养,及时进行维修,确保车况良好。

   2、本中心小汽车在昌期间不出车时,停放在车库。

   3、驾驶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熟悉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安全行车。

   九、协助本中心做好对外接待工作。

十、搞好优质服务,提倡文明用语。

十一、协助本中心做好全体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1、根据考核办法对本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2、负责全中心人员的出勤、卫生包干区域的卫生的考核。

十二、协助购买本中心粮油检验仪器、药剂。

十三、组织全中心人员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做好会议记录。

十四、负责本中心用电、用水的统计。

十五、负责《工作标准》的修订工作。

业务科职责

一、认真完成国家粮食局、省粮食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业务工作。

二、完成本中心下达的相关业务工作。

三、协助做好全省粮油质监机构计量认证和机构认可工作。

四、协助做好复制、下发大米、小麦粉等精度标准样品工作。

五、负责对全省各级粮油质监站的业务指导,做好全省质量体系建设工作

六、协助做好全省粮油质量纠纷的仲裁工作。

七、负责粮油标准的调查、制定、修订宣贯、执行工作。

八、协助做好协议检验企业的管理工作。

九、搞好对企业的优质服务工作,提倡文明用语。

十、负责认证、仲裁、质监()员证件等材料的管理。

十一、负责粮食质量调查及品质测报、原粮卫生调查等工作。

十二、负责全省粮油监督员、检验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和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化验室职责

一、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粮油样品的检测,检验人员应认真填写原始记录,按规定及时、准确出具检验结果

二、按期保管好检验样品。

三、负责编制化验室玻璃仪器、试剂及其它仪器的购置计划;切实做好现有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维修等工作。

四、做好全省粮油监督员、检验员等的跟班培训工作。

五、负责标准样品、标准试剂等的保管。

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开拓新的粮油及食品检测项目。

七、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人员及财产安全

八、搞好优质服务,提倡文明用语。

九、负责做好化验室废水、废气、废渣、废液等的安全排放及垃圾的安全处理工作。

十、负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防护、保管及使用。

十一、牢固树立保密意识,对内做好本中心人员检测业务传、帮、带工作,对外做好各项技术、结果等的保密工作。

十二、做好网站相关栏目的责任工作。

综合科职责

一、完成国家粮食局、省粮食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上级相关部门下达的业务工作。

二、完成本中心下达的相关业务工作。

三、协助做好食品生产许可检验、食品生产许可委托检验协议中带“*号”项目检验协议的签定等工作。

四、做好本中心技术人员档案、技术培训等管理工作。

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自校及做好现有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六、协助做好中储粮、省储粮等相关业务工作的开展。

七、协助做好与省、市、县、质监、工商、食品卫生等部门合作,做好行政执法部门的技术支撑。

八、负责与批发市场的业务工作。

九、负责检测样品传递、登记、收样封签,检验报告打印、审核、发放等工作。

十、负责检验报告、原始记录等材料的管理、留存样品的保管,化验室过期样品的处理。

十一、搞好对企业的优质服务工作,提倡文明用语。

十二、做好网站相关栏目的责任工作。

 

 ()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全中心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激励全体干部职工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转变作风,更好地服务粮食经济大局,有利于全中心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客观、公正、民主、权责相符为原则,按照领导打分与职工自我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按月考核,按季兑现绩效奖(作为季度或年度绩效奖兑现依据)。

第三条  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总计100分):

1、工作任务,分值 60分。根据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时限,由个人、科室领导、分管领导、中心领导、相关科室(3个)分别打分,权重分别为25%、20%20%、20%、5%5%5%

2、工作态度,分值20分。根据工作作风、工作态度、服务意识和机关、基层、各科室、群众等方面的反映,由个人、科室领导、分管领导、中心领导、相关科室(3个)分别打分,权重分别为10%、20%20%、20%、10%10%10%

3、遵章守纪,分值20分。按照中心《工作标准》相关制度要求,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由个人、科室领导、分管领导、中心领导、相关科室(3个)分别打分,权重分别为25%、20%20%、20%、5%5%5%

第四条  考核结果与当季绩效奖金挂钩,当季考核所得分数的百分比乘以个人奖金系数再乘以基数(按中心每季度考核结果测算)即为当季实得奖金数。

第五条  扣发的绩效奖金由全中心掌握使用,主要用于奖励工作业绩优秀的员工。

第六条  对因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获得上级领导奖励等取得的奖金,分别按照50%25%25%的比例对相关人员、相关科室和相关领导进行奖励。

第七条  对因没有完成工作任务,出现工作差错或严重违纪事件,由相关责任人、相关科室和相关领导分别按照50%25%25%的比例承担责任。

第八条  对考核低于80分或连续三个月处于末位的人员,由科室领导提议,班子研究,并相应作出交流、待岗处理。

第九条  对完成工作任务好、业绩突出的人员,年终考核时,将作为评优、选优的候选对象。

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三) 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任期考核细则

 

一、宗旨

   根据江西省职改(91)004号“关于对已聘任专业职务人员进行考核的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要求,特制定本《细则》。通过该《细则》考核,结果作为本中心技术职称晋升、工资晋升和奖励的依据。(基本分为100)

二、具体评分标准

   ()德:基本分20

   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分配;没有发现在精神文明建设、廉政、作风等方面的不良现象,秉公办事,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团结互助,积极进取。

   加分:1、凡获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表彰者:中心级表彰,每人每年加0.4分;局级表彰,每人每年加0.8分;省、部级表彰,每人每年加1.2分。

   2、凡获省、部级先进单位表彰,每人每项加0.6分;获局级先进单位表彰,每人每项加0.4分;获中心先进科室表彰,科()成员每人每年加0.2分。

   减分:凡受行政处分者,以警告为起点,每人每次减少0.5分,每上升一个处分等级多减0.5分。

   ()勤:基本分20

   条件: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出勤,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参加政治学习,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加分:每年未请病、事假,无迟到早退者加0.3分,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加0.10.2分。

   减分:事假每年超过2天者,每超过l天减0.05分;病假每年超过2天者,每超过2天减0.05分;每迟到2次或早退2次减0.05分;每旷工1天减1分。

   ()能:基本分28

   条件:能胜任所聘技术职务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群众反映较好。

   加分:l、凡全面组织、协调、完成任务者,每人每年加0.11分。

2、发表论文、译文、专著、科普文章,在省市级正式出版的报纸刊物上发表,主写人每篇文章加0.2分;在国家级报纸刊物上发表,主写人每篇加0.4分,其余成员减半加分。出版专著者,主编加1分,其余成员加0.6分。

   减分:凡未完成规定工作者,每人每年减0.5分。

   ()绩:基本分32

   条件: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加分:1、及时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加0.1-1分。

   2、积极参加经营创收加0.1-1分。

   3、凡获成果奖,以厅局级四等奖为起点,主持人每项加0.6分,成员减半加分,每上升一个奖励等级加0.6分。

   等级划分:

   厅局级奖:四、三、二、一()

   部省级奖:        四、三、二、一()

   国家级奖:                四、三、二、一()

   4、获申报专利或发明奖,主持人每项加0.8分,成员减半加分。

   5、获优秀论文奖,以省级学会奖为基点,每篇论文主持人加0.4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0.4分,成员减半加分。

等级划分:

   省级粮油学会               全国性

   省级其它学会     全国专业学会    学会总会

   减分:未完成本年工作任务者减0.4分,科() (主任)0.2分。

三、附则

   1、本考核细则着重于实际工作的业绩评审。

   2、每位被考核人员需写出述职报告,填写任期考核评分表,出示各种原始材料。

 3任期内考核评委会对全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分析、考评,结果报中心党支部审定,最后予以公布,并报省局人事教育处备案。

        

() 关于加强考勤管理的意见

 

一、目的:为了规范职工的考勤,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和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时间:单位所有职工实行每周一至周五,每日正常上下班按照省政府作息时间规定执行。

 三、迟到、早退

1、迟到、早退:每天总共给予15分钟的机动时间,每天上、下班累计超过15分钟为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与当季考核挂钩;

2、豁免:/ f, t' E, \) D* ]9 h5 S4 s  N* b如因加班太晚等特殊情况导致迟到,可以填写《职工考勤单》说明缘由,经中心主任特批后豁免;

四、出差与公出

1、出差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省内短期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批报办公室备查;省外出差须经中心主要负责人同意;

2、临时有公事外出请与本室或办公室人员打招呼,便于有事待办时告知相关人员。
   
五、病事假

1、职工有事必须事先请假,请假应在当天上班之前电话或书面向中心领导申请,半天由科室负责人批准,1-1.5天中心分管领导批准,2天及以上需中心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待上班后补办假条,按照请假天数,经相关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

: U9 ~6 s! i3 f2、职工的病事假可以用当年未休的带薪假、加班进行抵销;

3、无假的扣正常日工资及绩效工资。

六、旷工

旷工1(指在1天内未事先请假),扣1天工资。上班中途未打招呼无故离岗1小时按旷工0.5天处理,2小时按1天处理。全年累计旷工2天以上(2),取消10%绩效奖、并按劳动纪律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七、加班、调休:加班必须是报经中心领导批准同意后方为认可,由办公室负责办理登记。加班不分节假、双休或是延时,原则上员工加班后应尽快在短期内按实际加班时间安排休假。

八、带薪年休假制度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个工作日;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个工作日;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个工作日。各科室年初将职工休假安排报中心领导核定后执行,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各科室可以进行适当调剂,并报办公室备案。公休假可以充抵病、事假,确实无法安排休假的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聘用人员休假工作年限计算如下:在其它单位工作年限折半+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

九、其它法定休假(如产假等)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由享受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报领导审批,办公室备案。6 X: R' I' k! ~* {5 Y9 m) b# @
   
十、
实施考勤打卡制度,对出全勤的人员给予全勤奖。全勤奖按月考核。凡出现迟到或早退1次,扣20%全勤奖,2次扣40%3次及以上取消全勤奖;旷工1次取消全勤奖。

 

                          () 卫生管理办法

 

一、本中心各办公场所、化验室、车库等均应参加卫生检查评比。

二、卫生检查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各科室人员,中心领导带队每月不定期检查1次,每季定期检查1次。

三、办公场所应做到办公用品堆放整齐,地面无垃圾、桌面无积尘,墙面、天花板无蜘蛛网;化验室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清洁卫生,样品橱无积尘,无污染;仓库物品摆放整齐,清洁卫生;汽车清洁卫生,无积尘,车库地面无垃圾,墙面、天花板无蜘蛛网。

  四、凡检查中发现有违反本办法中累计3项者,相应扣发当月绩效奖。

 

 () 勤俭节约制度

 

   为了弘扬粮食部门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特制定“八个一”节约规定:

一、节约一餐饭(请客)             五、节约一滴水;

二、节约一个电话;                六、节约一升汽油;

    三、节约一个拖把、扫把;          七、节约一个信封;

四、节约一度电;                  八、节约一张纸。

 

 () 招待费管理办法

 

一、接待原则:本着例行节约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

l、县以上级别粮食局局长;

2、市粮油质监站站长;

3、相关业务单位及合作单位等。

三、接待标准:视人员多少定为四菜一汤、六菜一汤。

四、陪同人员:由办公室安排,相关业务科室派员陪同(尽量减少陪同人数)

五、凡市、县粮食局和基层站、所送样的人员,在省局食堂安排工作餐。

六、批准:由中心正、副领导批准,领导不在家时,由办公室主任批准。

七、招待费用等情况每次应按规定及时记录。

 

 ()  业务技术培训管理办法

 

一、全中心人员应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上要求精益求精。

二、积极参加国家粮食局和有关科研院校等举办的业务培训班,以利提高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为了拓宽业务工作范围,年初制定相应培训计划,确需派员参加有关部门举行的培训班,各科室应书面向中心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派员参加,学习后的相关资料交有关业务科室备案,复制备用。参加培训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

            

() 中心事务、办公例会制度

 

  一、原则上一星期召开一次办公会,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参加。办公会上,各科室汇报上星期工作完成情况,并研究本星期工作。

  二、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职工大会,由办公室召集,全中心职工参加。会议内容主要为:学习、评比、工作情况通报,以及其它中心工作的部署等。

 

 () 江西省粮油质监()员廉政规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粮油质量标准、法规,维护国家、企业和消费者利益。搞好粮油质检队伍的廉政建设,特制定本规则。

一、粮油质监()人员“三要”

   1、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要认真贯彻执行粮油标准、法规;

   3、要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

二、粮油质监()人员“六不准”;

   1、不准以检验抽查为名,私自扦取样品,占为己有;

   2、不准隐瞒样品真实情况,伪造检验结果;

3、不准借出差之机,游山玩水;

   4、不准向有关单位索取产品、样品、财物;

   5、不准在检查、仲裁活动中,弄虚作假,谋取私利;

   6、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请、收礼、受贿。

   对有违反以上规定的粮油质检人员(含质监员),知情者可向当地粮食局或粮油质监站,及上级粮食局或粮油质监站举报,主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对违反者处以警告、通报、吊销质检员证件等处分。情节恶劣者,主管部门将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 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条 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一、凡中心车辆均实行统一管理和调度。各科室及相关人员用车均需填写用车申请单,经办公室批准后驾驶员方可出车。

二、有关车辆购置、缴费、保险、办理证照、年审、事故处理、维修以及驾驶员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业务技术考核管理、差旅费报销审核、油料考核、总结、奖惩等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相关证件及资料分别由办公室负责保管。需要随车携带的证件由驾驶员领取并负责保管。

1.建立单车技术档案。办公室对车辆建立单车档案,档案记载包括车辆的购置和入户、年检资料、维修历史记录及本年度单车的修理、换件、耗油、交通事故、费用以及行驶里程等,年终将记录在中心内部通报公布。

2.车辆年审、自检及评价。车辆年审、保险等事项由驾驶员负责实施。中心将不定期

对车辆的车容车貌及车况进行检查评价。对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设备完好、随车工具齐全、安全工作好、使用费用低、服务质量高、行驶里程多作为年终驾驶员评价的基本条件。

三、车辆调度的原则:办公室按照统一调度、相对固定使用,保证领导用车、满足工作用车和近距离办事一般不派车的原则安排车辆。

四、驾驶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开车外出,下班期间应到指定场所停放,不得私自将车开到其它地方过夜(如因晚上下班较晚,当天不回单位的用车,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或办公室安排。),也不得将车交与他人驾驶。若有违反,经教育仍违反的,给予扣当月岗位补贴10%—50%处罚。

五、驾驶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接受考勤,无出车任务不得擅离岗位;自觉执行车辆管理制度,服从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定点停放车辆。

六、办公室按照行车里程定期核对油耗情况。

第二条 车辆的维护及修理

一、驾驶员应爱护车辆,必须经常性地进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每天上班后应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如油、水、胎、电等)和卫生清理,定期对车辆内外进行全面的清洁、检查、保养,保持车容清洁和车况良好。

二、车辆的一般维修和保养程序由驾驶员填写申报单,明确维修项目,由办公室进行审核报经负责人审批后,到指定厂家严格按照申报项目进行维修,并以此申报单作为与指定厂家结算的依据,超出申报单所列维修的项目,将不予付款。

三、车辆原则上不在外地维修,如在外地遇安全和行驶问题急需处理,必须经领导同意后,可在外地进行修理。汽车维修期间本车驾驶员应到现场监督。

第三条 车辆的安全

一、车辆须按规定进行维修和保养。

二、驾驶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驾驶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把安全管理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注重加强对自身的业务充电,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要坚持各种有关安全、道路条例的学习。

三、驾驶员无违章行为,无责任事故,遵守劳动纪律,安全行车(不碰、不擦、不挂),每年按500元的标准核发安全奖。如出现安全事故者,取消安全奖。

四、车辆统一到指定保险公司投保。车辆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本车驾驶员应首先保护现场,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及中心领导、办公室,以便办理索赔事宜。

五、应坚持六不开车的原则:即酒后不开车、疲劳不开车、有情绪不开车、有故障不开车、证照不齐不开车、无安排不开车的原则,违者将视情节给予扣当月岗位津贴、停止其驾驶工作、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罚。

第四条 费用管理

一、车辆应到政府采购定点的加油站加油,修理厂进行维修及保养。大型维修项目及费用须由办公室指定管理人员与驾驶员共同确定,报领导审批后再行实施。

二、车辆在定点加油站、定点修理厂外产生的费用(过路、停车、洗车、长途加油、修理等),驾驶员应认真填写好各种票据的时间、地点,由办公室进行审核经负责人审批后,方能按规定程序报销。

第五条 事故及车辆损失处理

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须在24小时内报告中心,3天内写出事故经过及损失情况报告。造成责任事故,须由驾驶员写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给予如下处理:(下列赔偿比例系指扣除保险公司赔付后实际产生的车辆损失和赔偿金额)

1、全责的赔偿20%            2、主要责任的赔偿10%

3、双方同责的赔偿5%         4、次要责任的赔偿1%

5、单次事故最高赔偿费不超过2000元。

二、若对方负全责或意外事故,修车期间驾驶员不承担因修车给中心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驾驶员管理

一、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中心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要注意服饰仪表,文明礼貌用语,严守保密制度,态度端正,积极配合乘车人员工作。

三、保持车辆卫生,爱护车辆,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处理和报告。

四、驾驶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上班时间若无出车任务,应加强业务学习,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积极协助办公室及其它科室做好相应的后勤服务工作。

五、驾驶员要认真填写好行车记录、行程记录、加油记录和维修记录。具体要记录好办事的地点、事由、行驶旅程、用车人员。

六、违章驾驶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七、坚持参加各种有关安全、道路交通条例及规章制度的学习讨论。

八、驾驶员必须随身佩带通讯工具,并保持联系畅通。如无特殊情况当天有电话未及时答复,使单位工作受到一定影响的将扣除当月电话费。

九、驾驶员应服从工作安排,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每次扣发50元。

第七条 行车津贴

考虑司机工作的安全及时间的不确定性,中心在正常出车情况下按180元每月支付给驾驶员行车津贴,日常零星超出工作时间加班不另外计算,出差按照出差规定另行补助。

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十二) 学习制度

 

一、坚持学习制度,一般每月进行一次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如遇省局和上级布置的中心学习任务,及时组织学习。

二、学习方式:采取自学与集体学习、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式,每次学习需指定主讲人。坚持撰写学习心得笔记。

   

(十三) 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二、做到人走关水、关电、关气、关空调、关好门窗等。

  三、试剂药品的管理,特别注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隔离放置,有毒有害药品采取双人双锁管理,使用登记。

  四、有关重要资料文件做好保密工作。

  五、建立防火措施,消防器材齐全,配有灭火器(沙备用),并定期做好药品的更换,以保证正常使用。

六、做好药品、仪器等防盗工作。

七、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做好安全记录工作。

   

  (十四) 保密工作制度

 

一、保密工作由分管办公室领导分管,具体经办人员经办。

 二、保密文件、资料应做到专人接收、及时登记编号、及时存档、按期上缴。

 三、保密文件、资料应明确阅读范围,不得随意扩大、缩小阅读范围。

 四、建立保密文件借出、归还登记本,确保文件不丢失、泄密。

 五、经常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

 六、监督人员不能向被查单位透露抽检时间及有关情况。

 七、抽检结果及统计结果在没有公布前,任何个人无权向外界泄露。对违反规定者扣发一个月工资。

 八、中心内的所有技术资料,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拿出或外借。

 九、企业在创优、行评、统检以及试制新产品等项活动中,如有需要保密的技术资料,任何人不得泄露。

 十一、任何人违反上述规定,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十五) 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工作效率的规定

 

作风问题事关单位的形象,事业的兴衰成败,良好的纪律是做好工作的保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是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决定,省局要求要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使全省粮食系统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改进、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为进一步改进本单位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特作出如下规定:

1、遵守考勤,不违反请销假规定、擅离岗位。

自觉遵守省政府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考勤打卡制度,因公外出等,必须及时办理外出考勤异动登记手续,由分管领导审批。严格外出报告和请、销假制度,要养成有事请假、外出留言、相互通气的良好习惯。出勤情况将进行不定期检查通报,与考核奖惩相挂钩。

2、认真工作,不在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所有职工要把精力集中投入到工作中,严禁在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尤其是坚决杜绝打扑克、玩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电视、炒股谈股等类似娱乐现象及行为。支委轮流值班,凡检查中发现1次即在考勤中扣除10元;若省检查组发现将从严处罚,当值支委将处20%连带责任。

3、精减会议活动。

1)精简会议数量。实行会议报批制度,能不开的不开,能缩减规模的缩减规模,会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合并召开。全省性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综合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会期一般控制在2天以内。以某项业务工作为主的专业性会议,原则上一年1次,会期不超过1天。因工作需要召开临时会议,严格按审批程序报批。

2)控制会议经费。会场布置要简洁大方,不摆放香烟、水果、鲜花等,不制作背景板。除会议统一发放的文件、材料外,不发放其他参考材料、宣传材料、画册、文具用品等,不得组织公费旅游。

4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

1)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用餐、住宿有关规定。凡上级机关、兄弟省市来客,由相关业务科室、办公室共同提出接待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系统内接待一般在省局机关食堂,严格按接待标准安排用餐,中午不上酒,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并将点菜单带回,及时做好登记。住宿一律安排在政府采购定点接待单位。不得额外配发生活用品,不得安排专场文娱活动,不安排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公款消费。

2)中心领导及其他工作人员到市、县(区)调研、指导工作,一律不得接受宴请和超标准接待,中午不得饮酒,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礼品和土特产。不得进出营业性娱乐、健身、洗浴、按摩等与工作无关场所。

3)公务用车由单位统筹安排,个人未经批准不私自驾驶公车。加强对司机的教育和监督,严禁酒后、疲劳驾车,确保安全无事故。

以上情况如有违反,扣除当月绩效工资。违反党纪、政纪等相关规定另行按规定处理。

6、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

善于与群众沟通交流,善于用说服教育的方法,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保证业务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不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危害群众的合法权益。重大政策出台前,通过网络、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畅通意见反映渠道。推进事务公开,简化和优化办事、检测程序,缩短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凡须公开的、能公开的,一律在网上公开,方便群众查询。

对于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十六)  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见

 

     一、办公室设专职会计,会计负责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直接向中心主要领导负责。会计应当承担办公室事务性工作。

二、会计除应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外,还应按管理的需要编制内部管理报表和分析报告,发挥财务管理作用。

三、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及招待费、小车费等职工关心的费用开支情况(每季)。

四、推行财务预算管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下半年要做好基础工作。

五、按照内部控制原则,财会人员不具体经办采购和劳动工资事务。

六、加强业务收入管理。

1、帮助业务部门建立台帐,登记每笔业务发生的时间、经办部门、经办人、业务内容、交款单位、收入额和收款情况。

2、在当期提交的财务执行情况报告中应反映已做业务未收款的情况,包括:欠款单位、金额、欠款原因,并定期向领导汇报,安排经办人催收。

3、向财政申请拔款由会计根据本年度指标办理。

七、加强支出管理。

1、费用报销程序:报销人填写报销单,先交科室负责人签字证明,再交会计审核,然后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出纳付款。

2、个人的工资、津贴、定额报销的水电费、通讯费等,由办公室以抄告单或变更通知确定标准,会计按标准造表,经领导审批后,由出纳负责发放。

3、对以下费用按部门归集支出情况。办公室:水电费、电话费;业务部:样品费、邮寄费;化验室:药品费、易耗品费。各部门支出情况列入每期财务情况通报内容。

4、加强对物资的系列保管、领用和核算。

5、建立样品、药品、易耗品等物资保管辅助台帐,由业务部门提供物资耗用和库存情况。

八、实行财务报告制度。每月初在例会上报告上月财务收支执行情况,专项报告(小车费、招待费支出)每季报告一次。

九、加强印鉴管理。会计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出纳负责保管法人代表私章。

十、加强会计帐薄、凭证和报表管理。会计按有关规定建立会计帐表,并负责保管全部会计帐薄、凭证和报表。

                      

(十七) 关于加强业务技术管理的意见

 

一、业务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巩固现有检测项目,努力提高检测人员对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能力和利用程度,营造努力学习、积极向上的氛围,进一步提高本中心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使中心的检测技术水平能上新的台阶。

二、将现有的检测项目分为三类(清单另定)

一般项目:指常规的物理检测、化学检测和部分技术已成熟的卫生检测项目等。

重点项目:指需要巩固强化的部分卫生检测项目,重金属含量检测项目等。

攻关项目:指目前中心尚不能开展的微生物检测项目、有关食品检测的重点检测项目等。

在确保一般项目开展的基础上,近期主要解决重点项目的开展问题,并对需攻关的项目作出规划,以便所有检测项目能早日正常开展。

三、对化验室大型分析仪器和重要检测项目,如气相色谱、液相色谱、原子吸收、原子荧光、微生物检测等实行双人双岗定岗定员,鼓励检验人员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检验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的责任心。

四、制定检测人员的学习培训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技术人员外出培训学习,特别是安排好技术难题攻关的培训学习工作,提高学习培训的效率。

五、鼓励干部职工参与继续教育,创造条件让干部职工提高学历和职称。需参加国家组织的有关成人教育的人员,所学专业符合中心的需求,本人提出申请,经中心领导审核同意,在其顺利通过考试取得相关学历后给予报销50%的学费,同时所在科室要通过换休等方式,尽量确保其上课时间。

六、鼓励在后勤、综合业务部门的人员参与检测工作,可以安排具有业务技能的人员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的定岗检测工作,并将其参与检测工作的情况(数量、质量)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作为个人工作考核和职称评定的依据。

七、鼓励干部职工参与新项目的开发和技术难题的攻关工作,对在新项目和技术难题攻关中取得重大突破的人员给予奖励。

八、中心建立引进人才机制,引入相关专业(如分析化学、食品分析、粮油检测等)的研究生和本科生2-3名,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度外聘相关专家为本中心技术顾问,帮助中心解决技术难题,使中心检测能力更好提高。

九、实行考核与奖罚机制。中心对每一位技术人员实行年终技术考核,考核包括平时完成技术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是否能及时完成中心规定的技术工作任务,能否适应与所聘职务相对应的工作,是否在解决重点项目和攻关项目方面有所突破等,同时,对在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考核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人员按中心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及格的人员视情况给予一定处罚,真正做到奖罚分明。

十、中心建立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将每个技术人员的技术能力、职称水平、工作完成质量、奖罚情况、年度考核成绩、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历及获证情况等记录在案,作为中心今后聘任技术人员的重要依据。

 

 (十八)  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更好地推动全中心各项工作,特制订江西省粮油质监中心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一、科室设置:

   本中心共设置办公室、化验室、业务科、综合科四个科室,每科室原则设负责人1人及人员职数若干名。

二、科室负责人条件:

  l、遵纪守法的模范;

  2、在本中心工作时间满三年以上的人员;

  3、熟悉科室的各项业务工作;

  4、具有相应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

  5、工作积极主动,能团结本科室全体同志。

三、竞争上岗办法:

  112月底前凡是符合条件的同志,可提出1个职务申请;

  2、竞争者,须写出本科室述职报告并交给中心领导;

  3、下年度元月10日前,竞争上岗者在职工大会上宣读述职报告,然后采取无记名投票;

  4、主任、党支部在述职报告、无记名投票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竞争上岗人员的职务。

四、其它:

   1、经民主考评、主任、党支部审核批准的科室负责人上岗后有权挑选本科室人员,一般职员也可选择科室和科室负责人;

  2、上岗后的科室负责人将享受有关津贴待遇;

  3、各科室负责人每三年进行一次竞争上岗;

  4、对不称职的科室负责人、职员,经中心办公会研究,支部批准,可以撤换;

  5、上岗人员从受聘后开始工作。

  6、聘用人员每三年签约一次。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

被考评人员姓名:

主要工作

考核项目

分值

工作量

(15)

完成

质量(15)

完成

情况(15)

工作

效率(15)

 

 

 

 

 

 

综合评分

1

工作任务

60

 

 

 

 

 

 

 

 

 

 

 

2

 

分值

工作作风(4)

工作态度(4)

服务意识(4)

文明办公(4)

服从分配(4)

 

 

 

 

 

综合评分

3

工作态度

20

 

 

 

 

 

 

 

 

 

 

 

4

 

分值

考勤(2)

卫生(2)

电话(2)

勤俭节约(2)

保密(2)

会议学习培训(2)

打复印

(2)

财务(2)

廉政(2)

安全(2)

综合评分

5

遵章守纪

20

 

 

 

 

 

 

 

 

 

 

 

6

 

 

 

 

 

 

 

 

 

 

 

 

 

7

奖励项目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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